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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動態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原啟東市青云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地塊;
占地面積:67691.6m2;
地理位置:江蘇省南通市啟東市匯龍鎮頭興港閘西側;
委托單位:啟東市匯龍鎮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塊目前閑置待開發;
未來規劃:根據委托單位啟東市匯龍鎮人民政府提供的《關于原啟東通惠化工有限公司和原啟東青云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兩地塊土地利用說明》可知,本地塊暫無國土空間規劃;
調查啟動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條,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詳細調查評估總結
(1)地塊規劃
根據委托單位啟東市匯龍鎮人民政府提供的《關于原啟東通惠化工有限公司和原啟東青云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兩地塊土地利用說明》可知,本地塊暫無國土空間規劃,從嚴調查,本次詳細調查對標《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
(2)樣品采集
樣品采集共分為兩次,第一次樣品采集經檢測顯示T42號點位最底層土樣(5.5-6.0m)苯超標,最大檢出值10.3mg/kg,為明確污染范圍與深度,二次進場對 T42點位加深至10.5m進行樣品采集,并對周邊進行加密布點(T50、T51、T52、T53),故本次詳細調查地塊內共布設53個土壤監測點位,采集253個土壤樣品(含25個平行樣),地下水20個監測點位,共采集25個地下水樣品(含5個平行樣),另地塊外布設1個對照點,采集4個對照點土樣和1個對照點水樣,地塊外布設3個地表水監測點位,共采集5個地表水樣品(含2個平行樣),3個底泥監測點位,采集5個底泥樣品(含2個平行樣),T0-T41、T43-T48監測點土壤采樣深度及地下水建井深度為6m,T42、T50-T53監測點位土壤采樣深度為10.5m。土壤及底泥檢測項目為pH、《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項、特征因子砷(45基本項之一)、鎘(45基本項之一)、汞(45基本項之一)、鉛(45基本項之一)、甲苯(45基本項之一)、銅(45基本項之一)、鉬、硼、酚類化合物、苯酐、苯酐衍生物(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對氯苯酚、蒽醌、硫化物、硝酸鹽、三乙胺、間苯二酚、三氯甲苯以及石油烴(C10-C40)。地下水及地表水檢測項目為pH、《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項、《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35項常規項(微生物指標、放射性指標除外),特征污染物為砷(45基本項之一)、鎘(45基本項之一)、汞(45基本項之一)、鉛(45基本項之一)、甲苯(45基本項之一)、銅(45基本項之一)、氟化物(地下水常規項之一)、硫化物(地下水常規項之一)、硝酸鹽(地下水常規項之一)、氯離子、酚類化合物、苯酐、苯酐衍生物(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乙酯、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對氯苯酚、蒽醌、三乙胺、間苯二酚、三氯甲苯以及石油烴(C10-C40)。
(3)檢測結果
1、土壤檢測結果
地塊內土壤樣品pH值在7.71~9.85之間,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 964—2018)中pH標準,可初步判定該地塊土壤酸堿度呈輕度堿化;重金屬和無機物檢測項中除六價鉻未檢出,其余6種重金屬均有檢出,最大檢出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揮發性有機物中氯仿、苯、甲苯、乙苯、氯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苯乙烯均有檢出,其中苯最大檢出值為10.5mg/kg,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超標倍數9.5,最大超標點位為T42(5.5-6.0m);乙苯最大檢出值9.3 mg/kg,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超標倍數0.296,最大超標點位為T20(3-3.5m)。其余檢出項最大檢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半揮發性有機物檢測項中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及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均有檢出,最大檢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他特征污染物中鉬有檢出,最大檢測值7.1mg/kg,未超出深圳市地標《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硼有檢出,最大檢出值為160mg/kg,與對照點最大檢出值(117mg/kg)無顯著差異;硫化物有檢出,最大檢測值19.61mg/kg;硝酸鹽有檢出,最大檢出值9.59mg/kg;石油烴(C10-C40)有檢出,最大檢出值300mg/kg,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三乙胺、苯酐、酚類化合物、對氯苯酚、三氯甲苯、蒽醌、間苯二酚、苯酐及衍生物均未檢出。
2、底泥檢測結果
本次調查底泥樣品pH值在8.87~8.94之間,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 964—2018)中pH標準,可初步判定該地塊土壤酸堿度呈輕度堿化;重金屬和無機物檢測項中除六價鉻未檢出,其余6種重金屬均有檢出,砷最大檢出值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超標率20%,最大超標倍數0.01;其他檢測項均未超出最大檢測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揮發性有機物及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其他特征污染物中鉬有檢出,檢出率為66.67%,最大檢出濃度為2.4mg/kg,低于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硼有檢出,檢出率為100%,最大檢出值為104mg/kg;硫化物有檢出,最大檢測值0.63mg/kg;硝酸鹽有檢出,最大檢出值3.26mg/kg;石油烴(C10-C40)有檢出,最大檢出值13mg/kg,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三乙胺、苯酐、酚類化合物、三氯甲苯、蒽醌、苯酐及衍生物均未檢出。
3、地下水檢測結果
本次調查地塊內地下水樣品中pH值為7.0~11.8,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重金屬和無機物中氰化物、碘化物、溶解性總固體、揮發酚、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硒、六價鉻未檢出,其他均有檢出,其中砷、鎳、鐵、錳、鋁、硫酸根、氯離子、亞硝酸根、氟離子、色度、臭和味、總硬度、濁度、耗氧量、氨氮最大檢出濃度均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砷超標率36%,最大超標倍數2.22;鎳超標率12%,最大超標倍數0.42;鐵超標率8%,最大超標倍數0.8;錳超標率52%,最大超標倍數16.9;鋁超標率4%,最大超標倍數3.88;硫酸根超標率52%,最大超標倍數8.08;氯離子超標率76%,最大超標倍數5.46;亞硝酸根超標率12%,最大超標倍數1.67;氟離子超標率8%,最大超標倍數2.36;色度超標率92%,最大超標倍數12.33;濁度超標率100%,最大超標倍數16.67;總硬度超標率60%,最大超標倍數4.25;耗氧量超標率72%,最大超標倍數19.33;氨氮超標率92%,最大超標倍數25;揮發性有機物(VOCs)中苯、1,2-二氯乙烷、甲苯、氯苯、乙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苯乙烯有檢出,其中苯、1,2-二氯乙烷、甲苯、乙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苯乙烯最大檢出值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苯最大檢出值9690μg/L,超標率24%,最大超標倍數為968;1,2-二氯乙烷最大檢出值140μg/L,超標率12%,最大超標倍數為3.67;甲苯最大檢出值14200μg/L,超標率4%,最大超標倍數為19.29;乙苯最大檢出值3460μg/L,超標率16%,最大超標倍數為10.53;間,對-二甲苯最大檢出值7620μg/L,超標率16%,最大超標倍數為14.24;鄰-二甲苯最大檢出值3480μg/L,超標率12%,最大超標倍數為5.96;苯乙烯最大檢出值132μg/L,超標率12%,最大超標倍數為5.6;其余檢出項最大檢出值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中鄰苯二甲酸二甲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有檢出,鄰苯二甲酸二甲酯最大檢出值29.3μg/L,檢出率28%;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最大檢出值4μg/L,檢出率4%;其余均未檢出;其他特征污染物檢測項中石油烴(C10-C40)有檢出,檢測最大值超出《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號)附件5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超標率8%,超標倍數1.83;酚類化合物中2,4-二氯酚、2,6-二氯酚、2,4,6-三氯苯酚、2,4,5-三氯苯酚、4-硝基酚有檢出,其余均未檢出,三乙胺有檢出,最大檢出值1.66μg/L,對氯苯酚、間苯二酚、蒽醌、苯酐、三氯甲苯均未檢出。
4、地表水檢測結果
本次調查地表水樣品中pH7.4~8.42,基本呈中性;重金屬和無機物中鐵、錳、鋁、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鎘未檢出,其他均有檢出,其中色度、濁度、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最大檢出濃度均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色度超標率60%,最大超標倍數0.67,濁度超標率100%,最大超標倍數13,溶解性總固體超標率60%,最大超標倍數1.82,耗氧量超標率100%,最大超標倍數6.67;揮發酚有檢出,最大檢出值超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限值,超標率60%,最大超標倍數0.18;氯離子最大檢出值484μg/L,超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限值,超標率40%,最大超標倍數0.94;其余檢出項均未超出限值標準;揮發性有機物(VOCs)及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均未檢出;其他特征污染物檢測項中石油烴(C10-C40)有檢出,檢測最大值低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號)附件5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三乙胺有檢出,最大檢出值0.4mg/L;石油類、對氯苯酚、間苯二酚、蒽醌、苯酐、三氯甲苯均未檢出。
綜上,地塊詳細調查結果顯示土壤樣品中苯、乙苯最大檢出值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底泥樣品中砷最大檢出值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樣品中pH、砷、鎳、鐵、錳、鋁、硫酸根、氯離子、亞硝酸根、氟離子、色度、臭和味、總硬度、濁度、耗氧量、氨氮、苯、1,2-二氯乙烷、甲苯、乙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苯乙烯最大檢出濃度均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石油烴(C10-C40)最大檢出值超出《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號)附件5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表水樣品中色度、濁度、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最大檢出濃度均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揮發酚、氯離子最大檢出值均超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限值。地塊土壤地下水均有污染情況,需開展下一步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